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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烟看着烛光跳跃,方牧南则看着他侧脸,手托着腮。这画面,倒有些唯美的意境在其中。
一阵清风从窗外吹进来,烛火一下子熄灭了。
方牧南又是一声惊呼,下意识抓住林烟的手。
林烟目光透过黑暗,清楚地看到方牧南受惊的小脸,那闪烁的眸子,微张的小嘴,近在咫尺,便有一股吻她的冲动。
刚上过一个人妻,现在再占一占少女的便宜,这样的经历,似乎也不错。
而且在黑暗中偷偷亲一下,绝对不会有别人知道。至于方牧南,林烟相信,她就算生气,也一定会保密。
可这样做,将兄弟方向北置于何地?
将自己的良心置于何地?
将清纯可爱胆小懵懂的方牧南置于何地?
不能这么牲口!
于是林烟松开她小手,慌慌张张地找打火机将蜡烛重新点燃,同时熄灭了内心熊熊燃烧的犯罪火焰。
亮光再现,林烟转过头,悄悄一瞅,看到方牧南脸色绯红,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过来,顿时心里有点点发毛。
“难道她看出我刚才起了歪主意?不可能!她又不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就算能看清,看到我的脸,也不可能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林烟心虚地想到。
方牧南的心思,林烟不会读心术,自然猜不到。
可林烟却总觉得这短短几秒的黑暗时刻,使他和她之间,多出了许多尴尬。
这种尴尬致使林烟之前那种“掌控感”减少了大半。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很不爽快。
能够在一群人中做一个全局的“掌控者”,是一种让人迷恋的成就感。
林烟纵然不是那种恃宠而骄的性格,但每次到方向北家里来,他都依然觉得十分享受。
因为他总会成为他们的焦点和中心,总会被他们捧着,自己说的话他们都会认真听,自己的感觉他们都会去考虑。原因就是自己算是救了他们一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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