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来看我,一切到学校再解释。”
信息一发完,林烟就把存储的信息删了,又将手机关机。
然后他将黑胶袋找出,飞快脱了鞋子,外衣,裤子,换上新买的皮衣黑裤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带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换下的衣服全装进胶袋里面藏好。
然后他找出背包,将刺刀从里面取出,又将背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棒。
看了看时间,从到这里起,这一系列下来,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于是他满意地将现场清理了一下,往医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个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人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棒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棒,不让人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头,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点钟人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人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人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