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邓同达是很好的一个身着皂衣,年纪在二十多岁,面部清秀的差役说道,“因为,死者是在一堆材禾中被我面嫩发现的,但我详细的看了一下那个材堆,发现材禾折断的痕迹显然的因为某种东西重创所致。而如冯仵作说的,如果凶手是用飞针杀人,那么死者在倒地之后的冲击力不可能让材禾会折断的断面如此的干脆彻底。所以,在下认为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张晖仍在材堆里。并且他使得力很大,以至于材禾碰到张晖的尸体即刻断裂,而断裂面的锋利比分尽然丝毫没有给他身边造成任何划伤的痕迹。”
但是,“案发地点绝对超不过材堆的十步之外。因为,出了止步之外,死者就没有隐藏自己身份障碍物,而凶手也不可能在死者能看到他的情况下还没有发出声音就被他所杀。”
李恪细心的听着眼前这个年轻这个差役的分析,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此时,通过结合冯琯的验尸报告,可以判断出凶案的第一现场,还有死者被杀经过,以及凶器等。
“那就是说,凶手在数步之外用飞针杀死张晖之后,再将他仍在了材堆中?”李恪问道。
“可以这么说,据微臣观察,案发地点十步之内,能够直线使用飞针伤人地最佳射杀地点就是孙宁家的门口。”邓同达字斟句酌的说道,“因为,其他的地方要不离死者太近而容易被发现,要吗不是直线距离,飞针只可能绕弯飞过去把张晖给杀了。只有孙宁家的门口,能清楚的看到凶案现场的一切,而在凶案现场看孙宁家的大门还是有一点点的障碍。”
“照你们这么说,凶手就是在孙宁家的门口发射的飞针将张晖刺杀的?”李恪问道,“关于孙宁这个人你们了解多少?”
“禀殿下,孙宁是崔府的马夫,家有一房妻室钱氏,平时都在给大家富户洗衣赚钱,不曾在家。而飞针杀人这样手段不可能出于一个这样的弱女子手中。所以,我们排除了她杀死张晖的可能。孙宁此人只是一个车夫,可见他在崔府地位低下,不受重视,如果说百步飞扬飞针是从他手中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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