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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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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9章 土地革命(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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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可申请分户,但父母必须得随一个儿子生活居住,不能父子全都分户。原则上,我们鼓励父母与幼子共同生活,其它儿子成亲生子后可分户另过。”

    对于这样的分户,朝廷其实是鼓励的,因为两税制下,除了按田亩征地税,还要按户征户税,多拆一户,当然就要多征一户的户税。

    那一家三代,三兄弟中的两兄弟分户出去,幼子不分户,一户变成三户,田额至少一百五十亩,如果人口多,还能再增加。

    这方面,朝廷是不反对甚至是鼓励的。

    “家中的奴隶、牛马能分田吗?”

    “这个当然是不可能的,我朝不是西魏北周,如今人多地少,故此并不会给奴隶和牛马也授田。”

    “圣人,土地有肥有贫,这个如何解决?”

    “这个无法解决,只能在分田授地的时候,尽量给每个村民分到的田地都有肥有瘦,尽量公平吧。田额上,不做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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