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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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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章 债台高筑筹粮饷(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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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坊、皇家商队、皇家商铺等支撑起来的。

    其它人更是数代甚至是十几代的积累。

    皇帝若是下道诏令,说跟天下人借钱,就算那些人有钱,也不愿意借。明亡之前,崇祯找大臣们借钱辽饷,可就连国丈都不肯掏钱,只借五百两,还是他女后周皇后从宫里送一千两给他,让他多凑些一起借给皇帝做个表率,结果这国丈却还扣下五百两,只借了五百两给崇祯。

    但是后来闯军攻破北京,拷掠贵族百官时,却从国丈府里抄出了无数的金银。

    人都这样,借钱没这么容易的。

    尤其是朝廷借钱,别人会认为朝廷这是想要强制摊派索捐,这种事情各朝都常有,而这种借钱,尤其是跟战争有关的借款,基本上都是有借没回的。

    罗成还是想的比较明白的,与其这样借,还不如搞的纯粹点,那就是当成一个简单的商业行业。

    这个时候,权贵地主豪强其实都喜欢做借贷生意的,盖因为利息高,这种金融业务可不是谁都能做,既得有钱还得有权有势,这样才能保证有放有收。

    “就以朝廷的税收做为信用担保,行朝廷债券,年息定为五分四分三分等,可以行一年期、两年期和三年期、五年期的,总共行五千万贯债券,以筹措资金。”

    罗成受崔君肃的启,决定行债券。

    债券这玩意在后世那是非常普遍了,各国都会行,不但国家行,甚至地方政府也行,就连公司也一样行公司债。

    但是在这个时代,皇帝说出这样的一番计划后,却惊呆了一座宰辅们。

    “债券?这是什么?”

    “自然就是债务的凭据票券了,朝廷把印有借款面额的纸券盖上印章,做好防伪然后行,让官员商人们前来认购。购买之后,朝廷得到借款,而商人保留这债券为借款凭据,到约定期限之后,再到朝廷兑换,朝廷还本付息。”

    崔君肃觉得脑子转不过来,跟不上皇帝的节奏。

    “朝廷借钱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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