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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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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投桃报李(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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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杜如晦这个县尉了。

    “还是请张县令和杜县尉亲自选拔任用吧。”

    张仪臣也说,“不合适的人选,杜县尉可以再换上合适的就行。”

    “那我就提几个人选,你们一起看看。我觉得县录事可由段偃城担任,此人原籍邹平,但在我县落户多年,是本县大户。他兄长在太原郡任职,他本人也颇有些名声和本事。”

    杜如晦提出一个录事的人选。

    县录事这是个吏职,流外杂任,没有品阶,但在衙门里很重要,是县令、县丞、主簿、县尉之下第一吏。

    论职事来说,这是个相当于县办公室主任的职位,工作上协作主簿有勾检之责。

    段偃师这人罗成是知道的,本县大户,家有良田千亩,颇有家资,不过这人上次想坑罗成一把,结果罗成反敲了他一笔钱粮助饷。

    但现在杜如晦提出用他为录事,罗成想了想却同意了。

    跟段偃师不算什么大恩怨,既然杜如晦举荐他,罗成没理由要直接反对,还是以观后效吧。

    两人都同意,于是这个人选算是过了。

    杜如晦又举荐法房的司法佐人选,“我举荐罗存孝、冯异为司法佐,举荐王子明、梁叔言为司户佐。”

    原本衙门两房,一房是一佐二史,户房还多一个账史。

    而现在杜如晦却提议每房多设一佐,他各举荐两人,都是罗成的兄弟一人,然后当地豪强大户一人。

    比如说这个冯异,就是章丘县高山乡的大户豪强,同时还是高山乡的乡团校尉,这人长的很高大威猛,杜如晦提他与罗存孝一起做司法佐,倒也说的过去。

    人家既然举荐罗存孝为司法佐,罗成自然也没理由反对他举荐冯异同为司法佐,于是他表示同意,张仪臣也同意。

    司户佐的情况差不多,梁叔言是西山乡的一个里正,同样是地方大户,以前还曾在国子监读过书,后来因为犯过点错被革除回来。

    “我支持杜县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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