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我半个也看不懂。
我写这个词是一字未改,她谱的曲也是半个符也没易。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即兴的东西竟不但让她一举夺得了大奖赛的第一名,还唱红了大江南北,唱遍了全国各地八方。梁珍不但出了名,我也被冠名为著名词作家。
在报纸上不但常见到我的名字,我因陪着梁珍在电视上又露了几回脸。
靠!
我竟是著名的词作家了?那会不会把真正的词作家气死呢?
我本来没想陪梁珍去。但是看着梁珍那么渴望我去,我又实在不忍拒绝。雨绵姐和于婉、方兰们也鼓动着我去,她们大概是都希望我出去散散心。羽晴的公司弄成这样,我一直很不开心。弄得她们大家都高兴不起来。
梁珍有一项特殊本事,就是和谁都自来熟。在电视台里没用上半天她就和那些歌手们混得很熟了。那些歌手中有男有女。女的打扮的花枝招展,男的也是招展花枝。他们的思想很前卫,从穿着打扮上就能看得出。但是有些人打扮的我怎么看都跟个鬼似的,我怎么看都觉不出好看在哪里。为什么要那样去打扮?无论怎样前卫,但人穿衣戴帽不是为了更好看吗?更有甚的是一些男歌手,挺大个男人,**老是扭来扭去。走路没个走路的样,看着直让人想吐。女人扭,好看。圆滚滚的,让人忍不住想去摸一下。男人扭,不好看。也许我也是男人的缘故吧。况且这些男人本来也不是扭给我这样的男人来看的。但是我仍觉得他们活得不丈义。男人活着,不应该是为让人欣赏的,他应该活出自己来。
唉,话是这样说,其实被漂亮的女人欣赏,我也是感觉特好。其实,我也常常为博得女人一笑或欣赏而有所作为。
我大概是有许多女人的缘故,而我的女人又个个是精品女人,所以我在女人堆里不大拘束,很能放得开。而且越是漂亮女人多的地方,我的生命力越是旺盛。幽默百出,逗得那些可爱的女人们,一个劲的娇笑。唉,什么幽默,不过是一些不太过份的糙话。以我的素质,我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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