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非常痛恨中国的那些大数据公司,大部分都是进行一些非法的数据买卖。任何人的个人信息、消费信息、通信信息、位置信息、健康信息等等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种规定在中国当下形同虚设,只要你花钱,你几乎可以购买到任何信息。关键是国家层面还在不断提出创新,什么大数据、AI、物联网、云、P2P、5G,但是相应的法律制度却严重缺位。如大数据,大家都知道大数据的挖掘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我曾看到过这样的案例:如美国沃尔玛通过顾客的购物清单大数据分析发现,买尿不湿的购物者通常都会购买不少啤酒。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就有意识对这些购物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来购买尿不湿的家庭,都是因为家里有婴幼儿,往往都是父亲在周末的时候前往超市购物。而有婴幼儿的父亲去酒吧的时间大大减少,在超市购物的时候,往往需要买一些啤酒回家过瘾。于是,沃尔玛就在尿不湿、婴幼儿奶粉的柜台附近,增加各种酒精饮品,当然以啤酒为主,啤酒的销量因此大增。一些旅游景点在节假日的时候,通过实施的手机位置信息及时判断景区的游览人数,提前做好交通分流或者限制进入景区的人数,避免出现景区游客的大面积拥塞,甚至在一些重要的庆祝活动中避免因此出现踩踏事件。如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正值跨年夜活动,因很多游客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如果通过大数据及时跟踪分析,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踩踏事故发生。
但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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